除他以外,別無拯救

使徒行傳 4:1﹣21

彼得和約翰官長、長老、文士和大祭司等人拿下,因為他們二人傳揚耶穌復活的事,又藉著基督的名行神蹟奇事使人得醫治。彼得被聖靈充滿,無懼的在眾人面前宣告他們所作的都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更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這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知道的,這是我們信仰的其中一個不可退讓的根本: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但為什麼現在很多時候,我們沒有彼得的膽量?我們現在身在的環境,其實與當時使徒身處的世代相比,我們會因為宣告神的名而受的所謂「苦難」,在他們所面對的逼害根本不直一提。我們現在可能會面對的,很多時候其他宗教的信徒都說:「為什麼只有你們基督徒要這樣不尊重其他宗教,宣稱只有你們信的那位神才是真的、是唯一一位?我們可沒有說你們的神不是真的,為什麼只有你們基督教那麼霸道?其實大家不同宗教可以互相尊重呀,你相信你的神,我相信我的神,你們這樣好不禮貌...」因著他們這些話,我們很容易害怕當自己太強調神是獨一真神會令他們更反感,導致我們反而失去了傳福音的機會。

我絕對不是在建議各位弟兄姊妹去跟未信或非基督徒去吵架,或是不跟他們使朋友。作為基督徒,如果當我們身邊的朋友全部就只有基督徒時,我們根本就成為一個有問題的基督徒,因為我們沒有去關心和愛身邊多的是而還未得著救恩的人。我不是叫大家去跟這些朋友去吵,我想提出的是:希望大家時刻要警醒,和不住的禱告。

我們要保持警覺的是,在這個末世,最容易讓我們的信仰動搖的就是這種話,它給聽這話的人的感覺不是絕對的黑與白,看似亦不是否定我們所信的,這就是它的危險性!它是用「尊重」的旗號來叫我們不要執著,戴著「包容」的面具叫我們對信仰的根本感覺「無所謂」。但是弟兄姊妹們,在真理的事上我們不能不去執著、不能不去持守、更不能「無所謂」! 假設當我們一次又一次的因著到這些話而輕輕的在言語上讓步時,我們的信仰就不自覺地被動搖,到最後我們會與神的開係愈來愈遠。

要在不破壞跟未信的朋友的開係和真理的持守上取得不衝是困難的功課,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我的一位佛教徒朋友跟我說,她就只有我和另一個姊妹兩個基督徒朋友因為她不喜歡基督徒說只有我們的神才是唯一的真神,但她仍喜歡跟我和那位姊妹做朋友是由於我們不會那樣做,她說我們不會去否定她所信的,我聽到她這番話後,我心裡知道我之所以會給她這個印像是出於我之前都害怕令到她更抗拒基督教,我會失去向她傳福音的機會。那一刻我知道,我一貫的處理方法令她有這樣的錯覺,我一直沒有作一個持守真理的好見證。我跟她解釋:「你感覺基督徒否定你所信的神,這並不是因基督徒沒有禮貌或者不尊重你所信的,而是因為這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信仰的根本,真神祇有一位,除他以外,別無拯救,這是真理,是事實;這也是我所信的,我之前沒有在你面前說這些話,絕不是因為我認同你的神,只是因為我不想破壞我和你之間的友誼,我不想失去向你傳福音的機會,但我相信的,是你口中所提的那些基督徒一樣:我所信的那位是唯一的真神...」

因此我們要不住禱告,求神叫我們如何可以靈巧像蛇地在這個充斥著企圖朦糊我們個信仰焦點的世代裡站立得穩;同時亦為還未得救的靈魂禱告。不要懼怕因持守真理所受的壓力!從經文中我們看到,那些官長「又看見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駁。」(徒4:14)在神的大能面前,那些人沒有可以辯駁的餘地!另外,彼得和約翰當時不是只有他們二人,更有得醫治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最後「官長為眾人的緣故...就把他們釋放了...」(徒4:21),在為真理所打的仗裡,我們不是孤獨的,我們的身旁總會有那些親身經歷神的醫治和作為的人與我們一同作見證,神的同在會叫我們因著他的榮耀得勝。

 

 

 

自憐、自我

 

 

情境:

A找B聊他不開心的事情,B一邊聽一邊心裡想:「拜託!這種事情...我遇過的更糟糕,你那什麼小事情就傷心到這個樣子...」

之後B跟A說:「你要自憐那是你的事情!我不明白,你有什麼好抱怨/自憐的藉口呢?你以為你遇到的很慘嗎? 」

A:「你都不明白我...」

B:「 你以為你很慘嗎?我可以大條道理的告訴你,你不是。不要這樣自己可憐自己!!你根本不會明白我曾經所經歷的痛,那種傷害的程度跟你現在的所比差太遠了,但我也沒有像你那樣,你憑什麼去傷心?憑什麼去抱怨?」

可能以上情境的對話比較極端,但是類似的想法,很多人都懂。

很明顯的是A對於自己所遭遇的感到痛苦,B看到就很不舒服,因為B看到A被困在一個「自憐」的況態,B想A去振作起來。B沒有錯,但在我看來,B何常又不是在「自憐」呢?只不過是比較不明顯而己,B同樣也是覺得自己是最慘的一個啊。

B的那種話,是我以前常說的,現在我看到其實這種話不只是在「隱閉式的自憐」,還是在過度的「自我」。人感覺傷心、難過、痛苦,這些情緒根本沒有一個OBJECTIVE的標準去測量。我們的確是可以從第三者/一般社會的標準去判斷所發生的事情那件比較嚴重/可憐,但這些判斷根本與當事人個人所感受到的傷害完全無關!難道我們可以跟一個剛有親人去世的朋友說:「你!不可以哭得那麼厲害!因為那誰誰誰他比你慘,你沒有資格和他一樣流那麼多的眼淚!」嗎?不!這真的荒謬到不行。這是過度的「自我」,是因為若我說這種話,其實是我沒有放下自己去瞭解那個人的痛。每個人生命中可以承受的都不一樣,類似的事情發生,對我來說我能熬過的,不等於另一個面對時他也有能力去經過;「自我」就是如此,企圖將自己能承受傷痛的標準加在別人身上。說這種話,根本沒有抱著同理心去體諒別人的痛。

遇到憂傷的人時,需要的並不是由我們的標準出發對於傷痛程度的理解,而是對對方真正的明白和體恤,從對方的角度出發的同理心,這樣才會給他帶來真正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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